土耳其創業移民之 企業稅制:雙重徵稅協議與關稅
雙重徵稅協議
土耳其已與 77 個國家簽署了相互協議,以建立一個全球性的雙重徵稅減免網絡。這一廣泛的雙重徵稅協定網絡吸引了外國投資進入土耳其。
關稅
從國外進口的商品需繳納此項稅款。應稅事項為貨物自由流通、報關登記、部分免稅情況下的臨時進口。納稅人主要是向海關申報貨物的人。關稅由納稅人書面申報評估,並在報關後 10 天內支付。以下進口制度清單涵蓋以下相關商品:
- 清單一;農產品。
- 清單二;工業產品。
- 清單三;加工農產品。
- 清單四;魚和其他漁業。
- 清單五;一些不在歐盟生產的工業原材料或中間產品(一些化學品、微電子等),屬於歐盟有效的暫停清單範圍內。
- 清單六:在本清單所列貨物中,僅對有關物品欄列明的物品不徵收關稅,前提是這些物品將用於民用航空器,並符合海關立法的規定。應用最終用途。
進口商品也需繳納增值稅。
- 增值稅清單編號 I 適用 1%,
- 增值稅清單二適用增值稅的 8%。
- 未包含在這些清單中的商品通常需繳納 18% 的增值稅。
部分貨物以遞延信用證、承兌信用證和現金抵付受 RUSF 徵收的貨物進口,稅率為 6%。